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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法院系统岗位学雷锋积极分子吴市生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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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系统岗位学雷锋积极分子吴市生
全省法院系统岗位学雷锋积极分子吴市生近照
吴市生,男,1950年6月生,中共党员。1984年10月调入清流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团支部书记、林业庭副庭长、经济庭庭长、经济调解中心主任、党支部委员,现任审委会委员、政治处副主任、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副科级审判员、一级法官。 吴市生同志于1988年毕业于全国法院干部法律业余大学,2003年4月开始接受法院系统专项培训斑学习。 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企业经济建设成效显著, 吴市生同志1991年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岗位学雷锋积极分子;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4次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 11次被评为该院先进工作者;多次被评为该院优秀后勤;县政法先进工作者;县优秀党员;从2000年至2003年連续三次被评为县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 吴市生同志能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人民法官的审判职责,与干警们一道努力拼搏,曾多次承办本院较疑难的案件,圆滿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1997年2月调到法院政工、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至今,致力于搞好县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和各项队伍廉政教育活动,同样出色地完成任务。该院连续12年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同时,能积极参与审判法学调研,以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 法官信念:敬业奉献,一生无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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