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清流县人民法院网 >> 法官文化 >> 文化大家谈 >> 文章正文
上海法院的文化之光            【字体:
上海法院的文化之光
作者:龚成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21

       作为中国经济建设中心城市的法院,上海法院担负着繁重而艰巨的审判任务,直接决定着这座城市的法治环境;同时,法院自身的建设作为上海城市大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又直接影响到上海的整体发展。

  近年来,文化建设在法院各项建设中日益受到重视,因为文化关乎宏观,文化又关乎细节。在审判背后,文化总是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在策划“法院文化建设”专栏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如同上海的城市建设一样,上海法院在文化建设方面走出了自身的特点,走在了全国法院的前列。因此,记者赶赴上海,选取在法院文化建设方面成绩比较突出的上海高院、一中院、二中院、杨浦法院、闸北法院进行了采访。

 

法院文化——

 

    城市精神的体现

 

        什么是法院文化?如何进行法院文化建设?这两个问题是法院在进行文化建设时首先要明确的。为了让法院文化建设工作有的放矢,上海高院曾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发起过一场大讨论,并将法院文化的概念归纳如下:作为一种特有的文化形态,法院文化是指以法官为主体的法院工作人员在较长时期的审判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共有的精神、行为准则、作风及其特有的行为方式和物质表现的高度概括。

 

        在这场讨论中,上海高院提出了一个观点——要让法院文化成为上海城市精神的体现。为什么这么说呢?这个观点是这样被阐释的:城市精神是城市精神面貌、管理水平和市民素质的综合反映。法院的裁决对社会公众具有宣示作用,对市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法律素质的养成具有促进作用。因而,作为政法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法院文化建设,是提升上海城市品位,塑造上海城市精神的内在需求。

 

        纲举才能目张。在上述理念的指导下,近年来,上海法院主要从审判文化建设、精神文化建设、道德文化建设、业余文化建设、物质文化建设等方面入手,进行了法院文化建设,并且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法院建筑——

 

    有灵魂的建筑群体

 

        近年来,上海法院普遍完成了新的审判、办公大楼的建设。在采访的过程中,记者感受至深的一点是,上海法院的建筑不是简单追求奢华、气派的一堆堆钢筋水泥,而是被赋予了生命和灵魂。

 

        凡是到过上海二中院的人,无不被它浓厚的法院建筑特征所吸引。走进审判大楼,首先进入视线的是大厅正面照壁上一个宏大的古体“法”字,并配以《说文解字》的阐释,它体现出中华民族从古至今对“法”的深刻理解以及民族法律文化之精要。大厅的顶部巧妙地设置成外方内圆的格局,其寓意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厅两侧的青铜浮雕系列,介绍了中华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等世界五大法系的成因、历史及现状。

 

        一中院的法制文化长廊气势恢弘,以几千年来著名的法制历史事件和重要法典串联成一条发展脉络。长达70余米的法制文化长廊由东西两组对称的青铜浮雕群组成,东侧反映的是中国法制演进史,西侧反映的是外国法制史上的重要法典和事件。各个独立的浮雕之间以若隐若现的水波相连,既寓意古今中外法制的演进源远流长,亦隐喻了司法“平之如水”的精神。

 

        在一中院,记者还看到了几处非常人性化的建筑细节。审判大楼内设有环境舒适的证人候审室和律师阅卷室;作为法院窗口的立案大厅,也不再采用窗口式工作方法,而是让法官和当事人在约一米高的平台两边进行交流。类似于这样的细节,在无形中体现了法院对当事人的尊重。一中院和二中院有两个风格迥异,但同样都充满文化气息的图书馆。如果一定要形容的话,它们一个清新怡人,一个雍容典雅,优雅的环境让法官们沉浸其中,流连于知识的海洋。

 

        杨浦法院的新大楼于20034月交付使用,由旧厂房改建而成。整体规划以法院文化为主线,以室内绿化为辅线。看到曾经破旧的厂房成了如今这样充满生命力的建筑,记者不禁联想起一句话,“化腐朽为神奇”。

 

        一进大门,首先看到的是理念堂。理念堂的主面是石膏板喷砂,由七对词组、十四个字构成了现代司法理念,让人肃然起敬。大楼的中部是由透明顶棚覆盖的阳光庭,具备了娱乐、聚会、运动的综合功能。就连餐厅的设计也别具一格,整个餐厅的点睛之笔,是用玻璃马赛克制作的一幅大型壁画《静思》,有了这幅画,就餐的地方变得分外有格调。

 

        杨浦法院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地方很多,而其中最有特色的,是全国首家专门展示法律文化和法院建设的博物馆。博物馆建在大楼中部一个没有任何窗户的房间里,当初在设计如何使用这个房间时,院党委曾经有过很多想法,最后别出心裁,决定建成法院博物馆。整个博物馆展示厅有200余平方米,分为五个展区,向参观者叙述人类社会法治建设走过的历程以及新中国的法制建设史。自2005518日正式对外开放以来,博物馆已先后接待前来参观的中、小学生和社区群众1000多人。参观者在参观后均表示自己增长了知识,开阔了眼界,对法院工作和法官职业有了深入的了解。

 

        杨浦法院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院长方伦贵对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视。对于法院文化的作用,方院长有着自己的认识。他认为,要做一名好法官,首先要做好人,而人文素养在其中是非常重要的。城市设施的增添和改造可以反映出市民素质的提高,法院内一些软、硬件设施的建设,同样也能提高法院干部的素质。再者,法院大楼不单是审判场所,也是教育场所,是对公民开展法制教育的有效载体。

 

法官素养——

 

    通过传媒影响社会

 

        上海法院的法官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这与注重队伍建设和学习培训是分不开的。在上海高院,记者看到了一份统计表。2000年,全市法院干部中博士、硕士、大学本科、大专学历者分别占0.1%1.9%49.2%29.9%,到2005年,这几个数字依次变为0.3%4.5%78.5%10.9%2000年到2004年,上海法院对全市3600余名审判业务庭的法官开展了“一个素养、三个能力”即提高法官的职业素质和增强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法律适用能力的轮训,又对1600余名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进行了《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应用能力》的轮训,法官的职业素质显著提高。

 

        “法官学者论坛”是二中院的一个“拳头产品”。他们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和本院资深法官进行讲座,使论坛成为授业解惑的讲台和切磋交流学术的平台,受到法官们的热烈欢迎。为使从事一线审判工作的资深法官的审判经验、技巧得以传承,加快青年法官的培养和成长,加速形成一支新生的审判骨干力量,二中院还实行了“青年导师制度”。

 

        2005年,闸北法院规划了“调研之家”活动,计划在20062008年三年间开展一系列以规范审判行为、传授审判方法和提升审判技能为主要内容的讲座或研讨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打造一支以审判业务领域带头人和专家型法官为核心的高素质审判队伍。

 

        法官较高的法律素养如果能外化为广为社会接受的形式,无疑将对法治化进程起到更大的作用。在法院与传媒的联系方面,上海法院有着非常积极的意识。

 

        2000年至2003年,上海高院与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联合举办了四届“浦江天平”征文活动,共刊登244篇文章。2004年,又联合举办了新一轮的“看得见的公正”征文活动,突出了以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当事人、律师等社会各界人士对亲历法院、法官司法公正事迹感受而撰写的征文报道,使老百姓了解和理解法院工作有了一个新的视角。二中院从2002年开始启动了“知名法官精品案”活动。自此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先后评定出三批共60余起精品案件,由法官总结审判经验、利用业余时间编撰的《判案论法丛书》,已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其中的《劳动争议案例精选》、《网络软件案例精选》、《行政诉讼案例精选》等10本。

 

    从2005年起,一中院与《上海法治报》联合举办了“法官谈”栏目,以法官随笔、法官署名的形式,由法官结合办案实践及典型案例,写出对案件审理的一些人生感悟和思考、办案中引出的对社会的思考及对公民法制观念、法律行为和维权意识的提示等,目前已发稿近100篇。

 

文化生活——

 

    提高凝聚力的手段

 

    “文化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如果简单地将唱歌跳舞、下棋打球理解为法院文化,未免失之肤浅。但是,如果在业余文化活动中有意识地培养法官爱岗敬业、团结进取的精神,则会大大提高法院的凝聚力,使业余生活成为法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上海法院系统,闸北法院的“艺术节”是出了名的。至今,闸北法院已成功举办了九届“艺术节”,以追求参与性、品位性和司法职业性为目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其中包括“假如我是一个当事人”、“我的形象——法院形象”、“法院精神大讨论”等主题鲜明、寓意深刻的大讨论活动;展示广大法官的文化修养和才艺素质的大型文艺演出;展现当代法官精神风貌的收藏品展示、摄影作品展示、乒乓球、跳绳、围棋、卡拉OK、足球等比赛;激发法官修养情操、团结奋进的评选“文明之星”活动。通过连续九年的“艺术节”,闸北法院的法官早已形成了积极、主动参与各项活动的意识和习惯。

 

        杨浦法院同样也非常重视法官的业余文化生活。法院的阳光庭面积虽不大,却巧妙地被加以利用,布置成了一个室内羽毛球场地,另一侧则放着一架钢琴。经过了一天的辛苦工作之后,法官们很喜欢在傍晚时分在此痛快淋漓地杀上一回,或是弹奏一首美妙的乐曲。用院长方伦贵的话说,丰富的业余文化生活是对法院法官凝聚力的一种提炼,将直接影响大家的精神状态。

 

   在黄浦江边,在让法院文化成为上海城市精神抓手思想的引导下,一支团结、进取、奋发、有为的法官队伍正迎着新世纪的曙光向前迈进。

    摘自 2005年121日《人民法院报》
    作者 侯晓玲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 现代司法理念与法院文化

  • 法院文化建设中的反思

  • 恢复商业捕鲸 罪恶!

  • 湖南人大出新规:行人故意撞车自杀将不予赔…

  • 少女遭强暴再“以身诱敌” 面对50万诱惑又翻…

  • 作弊对讲机腹部爆炸

  • 网上骗取女孩裸照录像进而要挟 华裔大学生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