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现在的位置: 清流县人民法院网 >> 首页栏目 >> 文明创建 >> 思想教育 >> 文章正文 |
|
||||
|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14 | ||||
|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道德建设二十字: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 2、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是:集体主义。 3、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社会主义。 4、公民道德建设的“三德”意识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
||||
| 相关文章 |
|
清流县人民法院设计制作 电话:(0598)5326811 E-mail: cqylxl@163.com 地址:福建省清流县龙城街19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