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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简介

清流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3年1月,目前编制63人,现有干警60人,其中党员43人,法官41人,本科以上学历48人,含硕士研究生1人、在职法律硕士6人、双学士学位5人,内设18个部门,设有全市唯一涉台案件审判庭,派驻灵地镇、嵩溪镇2个人民法庭。现在下辖清流全县13个乡镇,总面积1825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5.2万,受案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和刑事自诉一审案件。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清流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肯定,连续三届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被省法院确定为全省法院系统第二批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灵地法庭、立案庭、涉台庭等庭室先后荣获全省十佳法庭、省级巾帼文明岗、省三八红旗集体、省级青年文明号等一批荣誉。

(2015年5月)